新秀山 发表于 2014-11-11 22:28:47

秀山百姓网申请删帖与免责条款说明

秀山百姓网是免费用于网友自由交流的网络互动平台,本站免责声明:本站帖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帖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由于上述原因,本网站原则上不删除网友非违反版规的帖子,但若出现虚假、谣言、诬陷、人身攻击等违法违规和违背社会公德的相关内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进行删帖申诉,具体流程与规范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受理网站内涉及泄露隐私、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等删帖申请,除此之外一概不予受理。
  ① 泄露个人隐私:帖子内容中直接涉及个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私人电话等详细个人隐私;
  ② 造谣、诽谤、严重人身攻击:帖子内容中指名道姓的直接谩骂、侮辱、虚构中伤、恶意诽谤等。(虚拟ID之间的互相攻击请直接到删贴申请中发帖申请);
  ③ 对企业、政府机关等进行恶意诋毁及攻击

  2、注销 ID、封杀ID请求等暂时一律不予受理;

  3、对于已删除帖子,百度等搜索引擎依然可以搜索到的现象,是因为百度等搜索引擎自带缓存,此类问题属于百度公司,请联系百度,我们无权也无法处理,不予受理。

  二、申请删帖流程

  秀山百姓网侵权类删贴申请,原则上需要向本网管理递交书面申请。根据侵权帖的不同类别,要求用户提供相关资料,本网站在收到快递函件(或者邮件)并审核无误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对帖文进行处理。

  A、企业用户: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扫描件、删帖申请书一份(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承诺企业愿为删帖行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B、个人用户:提供帖中提到姓名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删帖申请书一份,承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C、政府机构/公安系统:由当地网警发出删帖申请并加盖公章。

  A、B、C三种情况,请将材料交到:秀山县中和街道凤翔路27号新天地2栋1层12号 联系电话:18908277938 秀山百姓网 收;或者将材料扫描或者拍照发送到邮箱:349881215 qq@.com

  D、虚拟ID之间的投诉请直接到社区务发帖申请。

  三、申请方法:

  1、请下载删帖申请书并按格式正确填写,发送到客服邮箱:349881215 qq@.com(我们收到申请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对帖子作出相应处理!)  2、通过网站事务申请
  3、邮寄:秀山县中和街道凤翔路27号新天地2栋1层12号   吴仕波收 邮编:409999
  四、申请表下载:

  五、注意事项: 

  1、为了证明真实性和作为投诉依据,表内所有项都为必填项,信息不全的申请我们不予受理!
  2、对于已递交的处理申请,不要重复提交,请耐心等候处理;
  3、不接受清底(要求删除自己的全部自发帖)的申请;
  4、帖子一旦删除不予恢复,申请删帖请慎重。

特别提醒:删帖由管理层指定超版执行,超级版主及版主不能擅自执行删帖申请。


                                                                     秀山百姓网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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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

  近期,社会上有不法分子以删贴公司、网络危机公关公司名义声称可以删除网络论坛的贴子,有的甚至自己发布然后再自己申请删除,从中借机勒索、骗取公众钱财。此类不法分子的行为涉及刑事诈骗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此,郑重提醒广大网友:谨防收费删贴等诈骗行为,不要被不法分子所欺骗。秀山百姓网禁止一切形式的有偿删帖行为,欢迎广大网民朋友即时举报有偿帖活动,让我们共同营造本网干净的网络空间。为此,我们也留下了管理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通常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后,将依法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在发起投诉的过程中,如遇疑问可拨打18908277938进行咨询。本网接受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声称支付费用就可以删贴的行为均属违法欺诈行为!为维护互联网正常秩序,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利,我们将协同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和不法行为,依法追究不法分子的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网管理人员在管理操作中存在有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请你举报(举报邮箱 349881215 qq@.com)
  以上声明,请社会公众惠知,切勿受不法分子蒙蔽上当受骗!

  再次强调:本网不接受任何付费删帖要求!本网接受删帖投诉均不收任何费用!

  特此声明

SHE 发表于 2014-11-11 22:30:39

支持

超越 发表于 2014-11-11 22:34:14

自觉遵守!

风的故事 发表于 2014-11-11 22:38:33

{:4_98:}

偷偷爱上你 发表于 2014-11-11 22:39:00

有规矩成方圆

风的故事 发表于 2014-11-11 22:39:01

支持!{:4_98:}

孤峰独秀 发表于 2014-11-12 00:06:48

{:4_98:}

土家人 发表于 2014-11-12 02:08:47

支持,

失踪的狗 发表于 2014-11-12 07:21:46

要得,顶起

失踪的狗 发表于 2014-11-12 07:21:46

要得,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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