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 要求尽快拆除违章建筑的检举信

[复制链接]

一碗水

Rank: 1

1

主题

2

帖子

9

积分

UID
56872
发表于 2020-12-10 09: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尊敬的领导:
百忙之中打扰您们,主要是想向反映以下情况:
一、秀山县凤凰城14栋1单元1-1的业主,强行搭建阳光棚,造成楼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光污染和雨棚顶卫生无法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此业主搭建雨棚所占位置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属于违法建筑。但该业主无视法律,继续我行我素。国家三令五申,要求拆除违章建筑,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应予拆除。不加以拆除的话,则会助长建造违章建筑的歪风邪气,有损我们国家的法律威严。
二、在此期间,多次向规资局的整顿办举报并反映情况,得到的都是敷衍的答复。之后只得向市长信箱举报,反映情况,但举报信息在被具体部门落实的时候,却遭到泄露,楼下业主多次对我家人进行言语攻击(并接到人身威胁电话),并多次找茬,在楼下业主进行言语攻击的过程中,楼下业主声称自己有人,根本就不会把这些放在眼里,现在我的家人被威胁,已经严重影响了家人的正常生活。该业主的违章建筑无人管,其家人可以对维权人进行言语攻击甚至威胁,其中是否有裙带关系和大人物在其背后充当保护伞,我们的纪委呢?相关的规划,建委在干什么,这个社会的公平公正何在,有后台么?恳请党和政府予以明察,并保障我家人的人身安全。
三、本人于2020-10-24 9:36:28向市长公开信箱进行了合理合法的维权,秀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于2020-11-18  14:19分对我的维权进行了如下回复:经调查核实,我所举报泽京凤凰城14栋1单元1-1存在违法建设的问题属实。县规划自然局已于2020年10月9日向该业主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渝规资停秀字(【2020】80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并自行拆除。县规划自然局下发通知书落款日期被提前至2020年10月9日,实际下发时期为11月9日。不知县规划自然局相关部门把时间提前一个月是何用意?在此期间县规划自然局也给我家人打电话说开会研究了会马上拆除,至今依旧不见相关部门及人员前来执行。
另有,在规资局回复的当天,也就是11月18日,上午11:53;11月18日13:00;我分别接到了小区其他业主(系14栋1单元1-1的公司合伙人,也违规搭建阳光棚)的警告电话,以及阳光棚玻璃供应商的人身威胁电话。
11月18日13:44分,14栋1单元1-1业主在小区业主群散布消息称:因为安全问题搭了阳光棚,被14-1-2-1业主,投诉到市里面,中午接到整顿办电话,称投诉过程还掺杂了一些其它。针对此种现象,特请示领导,此等被相关部门泄露举报信息及举报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是不是叫做徇私枉法亦或是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本人强烈要求拆除违建,请相关部门重视,我们试目已待,此问题已经多次反映,但是一直没有进展,对群众合理要求不予作为,故意设卡拖延,致使群众利益被侵犯,生命财产时时有被侵害的隐患,最后出现群众矛盾并发生流血事件,谁该为此承担责任。要求市领导明察,也希望老百姓的利益不受到损坏。
为此,特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反映,恳盼上级领导部门能依法查清事实,尽快拆除违章建筑,在当地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以示政府公平公正,为百姓做主,并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渎职责任,以彰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内涵。
综上所述,绝无虚言,请领导在百忙之中,抽时间关注一下,希望你们能追究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不作为,并督促他们及时处理问题?

1.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HE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1072

主题

4万

帖子

12万

积分

突出贡献热心会员推广达人宣传达人活跃会员论坛元老

UID
7
发表于 2020-12-11 10: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的,私搭乱建要不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