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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2015年大学生研究生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政策公告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学生在校期间不承担利息)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在借款学生和家庭诚实守信基础上,不需要担保和抵押,由学生本人作为借款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并共同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就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确保每一个新考入高校的或已在高校就读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现将大学生、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告知如下, 一、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经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级新生资助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年龄应在25周岁至60周岁之间)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本科、专科、高职类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本科升为研究生贷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份开始计息,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叁年内为宽限期(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或在读学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由学生所在乡镇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在申请表上盖章认定)。 四、贷款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 1、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含入学指南); 2、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 (二)办理流程 1、申请资格初审(交:预申请表、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验证及复印) 2、网上注册,申请; 3、未办理《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交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签章; 4、网上审核签订合同; 5、学生到高校报到交受理证明由高校网上录回执确认; 6、发放贷款 五、办理时间和放贷时限 (一)办理时间 7月27日—9月5日 (二)放贷时限 当年11月15日前 如果您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并且希望取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及时准备材料到县教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我们将按照“应贷尽贷、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防范风险”的原则,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联系电话:76681998 联系人:陈老师、冉老师 地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中和街道凤栖北路139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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